本周,光大證券、東北證券等兩家券商因旗下營業部違規行為,被地方證監局開出罰單。
其中,光大證券一營業部,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過程中為客戶“繞標套現”提供便利,而被廣西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東北證券一營業部則因2018年時任負責人以幫助客戶理財為由,取得客戶銀行轉賬資金,未實際用于為客戶購買東北證券發行或代銷的理財產品,而被江蘇證監局開出罰單。
又見兩融“繞標套現”,光大證券一營業部被罰
4月23日,廣西證監局披露的一份罰單顯示,光大證券南寧金浦路證券營業部存在向客戶介紹人支付報酬,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過程中為客戶“繞標套現”提供便利,客戶回訪不規范、不到位等違規行為。
對此,廣西證監局對該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要求營業部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引以為戒,切實整改,強化人員管理,開展違規問責,完善內部合規管理,切實提升規范運作水平,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報告。
所謂“繞標套現”,即在兩融業務開展過程中,部分投資者利用融資融券交易,刻意規避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融資用途限制,存在嚴重的風險與合規隱患。
2024年底,中證協發布了《證券業務示范實踐第5號——融資融券客戶交易行為管理》,從前端控制、風險監控和事后管控三個層面,全面防范和處理客戶利用融資融券交易進行“繞標套現”的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券商披露的年報中,中國銀河證券也披露了一則罰單,涉及兩融“繞標套現”。
中國銀河證券年報顯示,2025年1月17日,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北京證監局認為,公司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融資融券業務“繞標套現”管控措施力度不足,構成為客戶進行不正當交易活動提供便利;二是作為實際出資人參與“定增+融券”套利,構成變相違規減持不當交易行為。
對此,中國銀河證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視,對監管函件中指出的問題,已督促相關部門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禁止融資融券業務“繞標套現”的相關管理要求,并停止開展“定增+融券”套利業務,切實提升管理水平。
因多年前“飛單”,東北證券一營業部被罰
4月22日,江蘇證監局披露了3份罰單,劍指東北證券南通世紀大道證券營業部多年前的一則“飛單”違規行為。
江蘇證監局發現,東北證券南通世紀大道證券營業部存在兩大問題:
第一,2018年4月至11月,該營業部原負責人丁某梅以幫助客戶理財為由,取得客戶銀行轉賬資金,未實際用于為客戶購買東北證券發行或代銷的理財產品。
第二,2023年10月,該營業部明知上述事項引起訴訟糾紛后,對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經營管理和客戶權益的重大事件,未按規定及時向江蘇證監局報告。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該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江蘇證監局要求,該營業部應健全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切實加強合規管理,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警示教育,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與此同時,東北證券兩位時任負責人也雙雙領罰。其中,東北證券南通世紀大道證券營業部時任負責人丁某梅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丁某梅擔任該營業部負責人期間,以幫助客戶理財為由,取得客戶銀行轉賬資金,未實際用于為客戶購買東北證券發行或代銷的理財產品。
該營業部另一位員工張某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張某發現營業部員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以及營業部存在合規風險隱患,未按規定及時向公司合規負責人報告。
責編:楊喻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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