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賀覺淵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3月21日晚間連續發文出臺三項舉措,包括允許信用債ETF試點開展交易所質押式回購、拓寬受信用保護債券回購范圍、暫免部分債券登記結算費用,進一步助力交易所債券市場發展,更好支持中小民營企業債券融資。
為進一步補齊信用債ETF發展短板,中國結算發布《關于信用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產品試點開展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信用債ETF產品試點開展交易所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回應市場期盼。
《通知》明確了資格標準、申請與受理程序及持續期管理要求等事項。其中,《通知》要求信用債基金產品申請作為回購擔保品開展回購業務的,“不包含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次級債券”。《通知》還提出基金產品的做市商或流動性服務商家數不少于5家,基金產品資產凈值不低于20億元等要求。
“這是自2013年開展政府債ETF回購創新后,中國結算積極推進基金產品回購試點的新舉措。”業內人士表示,此舉滿足了市場對信用債ETF入庫開展回購交易的需要,有助于提高信用債ETF產品的流動性、吸引力和交易活躍度,推動交易所債券做市交易等二級市場建設;有助于支持交易所信用債市場買方建設,吸引長期資金入市,支持更多企業主體債券發行融資,降低發行融資成本。
近年來,我國債券ETF市場規模及成交快速增長,全市場債券型ETF規模已突破2000億元。今年1月,證監會印發《促進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提出“穩步拓展債券ETF”,部署“穩妥推出基準做市信用債ETF”“研究將信用債ETF納入債券通用回購質押庫”等舉措。目前,各項前期部署逐漸落地,信用債ETF發展短板逐步補齊。
為進一步便利發行人債券融資,中國結算修訂發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受信用保護債券質押式回購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自2021年受信用保護回購業務正式向市場推出、并于2022年適當放寬相關科創債券、民企債券發行人主體評級要求之后,中國結算通過修訂《暫行辦法》,再次放寬受信用保護回購擔保品范圍至主體AA級債券。
2021年4月,中國結算正式向市場推出受信用保護回購業務,通過引入信用違約互換(CDS)等信用保護工具,為參與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投資者提供信用風險保護。截至目前,已有11家大型證券公司和信用增進公司申請成為合格創設機構,有力支持了60多家企業發行超過1000億元的債券融資,切實發揮信用保護工具便利中小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服務支持實體經濟的作用。
對于本次拓寬受信用保護債券回購范圍,業內人士指出,此舉將更好滿足更廣大中小民營企業債券回購需求,促進交易所信用保護工具發展。
為提高市場活力,中國結算還在當天發布《關于暫免收取部分債券登記費用的通知》,明確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暫免收取綠色公司債券、科技創新公司債券發行人服務費,并繼續暫免收取民營企業公司債券發行人服務費及債券結算費。業內人士指出,擴大暫免相關債券發行人服務費范圍,有利于進一步降低債券發行人融資成本;繼續暫免債券結算費,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將更好發揮交易所債券市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