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廣州互聯網法院作出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首次明確將微信公眾號、網絡店鋪及流量等數字資源認定為受法律保護的虛擬財產。在這起引發廣泛關注的案件中,一名員工因私自轉鏈公眾號文章導致公司流量受損,最終被法院判決賠償10萬元。這一判例不僅為數字權益保護劃定了清晰的法律紅線,更向全社會宣告:“虛擬財產=真實資產”的時代已經正式到來。
長期以來,虛擬資產的價值認定始終處于法律灰色地帶。此次判決猶如一記法槌,徹底打破了這一尷尬局面。法院在判決書中創造性地提出“流量是用戶注意力的量化”這一論斷,精準揭示了數字經濟的本質特征——在當今信息爆炸的時代,用戶的注意力已成為最具價值的稀缺資源。
這場判決背后折射出三個深層次的制度變革:其一,它首次在法律層面確立了新型數字財富的合法地位。當一場頭部主播的直播能創造上億銷售額,當一個優質公眾號可以實現穩定變現時,流量早已超越虛擬概念,成為具有真實市場價值的資本形態。其二,它重構了數字時代的產權邏輯體系。其三,它正在倒逼平臺與用戶關系的重新定義。那些由平臺單方面制定、通過用戶協議強制執行的虛擬物品權屬規則,或將迎來根本性變革。
當然,新規落地也伴隨著新的挑戰。虛擬財產的價值評估體系如何建立?平臺運營規則該如何調整優化?這些都需要在司法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但不可否認的是,這場“數字確權”的革命浪潮已勢不可擋。縱觀全球,從比特幣的合法化到NFT的確權認證,各國都在積極構建適應數字文明的現代產權制度。中國司法機關此次率先為流量資產“正名”,既是對數字經濟發展現狀的及時回應,更是對未來產業布局的前瞻性規劃。
站在更宏觀的歷史維度來看,虛擬財產確權的影響遠不止于幾起司法判例。它標志著人類文明正在建立一套全新的數字產權制度。就像當年專利制度的確立極大地激發了技術創新活力一樣,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的完善必將為數字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動能。當內容創作者不再擔心自己的創意成果被隨意剽竊,當投資者能夠準確評估數字資產的法律風險,整個社會的創新活力和投資熱情必將得到極大釋放。
那看似普通的10萬元賠償金,其象征意義遠超過實際金額。它是一個鮮明的信號,宣告著虛擬與現實的界限正在法律層面逐漸消融。當司法機關正式認定“流量=資產”時,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重新審視:自己在數字世界的每一個行為,可能都在創造著受法律保護的真實價值。
未來已來。隨著5G、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的迅猛發展,數字資產的形態將更加多元,其價值也將更加凸顯。此次判決猶如一把金鑰匙,為我們打開了通往數字產權新時代的大門。在這個充滿無限可能的數字世界里,法律將繼續扮演關鍵角色,為創新保駕護航,為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正如知名法學專家所言:“這不是終點,而是數字文明法治化進程的全新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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